[刑法条文]
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罪名立案标准: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立案标准
热门罪名立案标准: 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立案标准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立案标准 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立案标准 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 战时逃避服役罪立案标准 组织黑社会性质罪立案标准 变造武装部印章罪立案标准 非法制造枪支罪立案标准 传染毒种扩散罪立案标准
最新罪名立案标准: 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标准 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立案标准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标准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 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 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 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立案标准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标准 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立案标准 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标准 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立案标准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标准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 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标准 出售濒临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 运输濒临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 出售濒临野生动物制品罪立案标准 运输濒临野生动物制品罪立案标准 非法收购濒临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