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刑法第405条第2款),是指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热门罪名概念: 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概念 盗窃武器装备罪概念 谎报安全事故罪概念 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概念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概念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概念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概念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概念
最新罪名概念: 票据诈骗罪概念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概念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概念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概念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概念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概念 虐待被监管人罪概念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概念 猥亵儿童罪概念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概念 破坏电力设备罪概念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概念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概念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概念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概念 虚假诉讼罪概念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概念 过失爆炸罪概念 持有、使用假币罪概念 阻碍军事行动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