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湘桥区在县管权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办理需要什么前提

一、办理条件

具备在区管权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区权限内项目申请条件

二、法律依据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00年)

第二十七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订协议。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项目报审申请函,包括申请表

无。申请者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的提供;报区局初审需要提供。

无。申请者是个人的提交;报区局初审需要提供。

无。申请者是企业的提交;报区局初审需要提供。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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