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办理地方
一、办理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新平大道209号(二楼办证大厅企业登记注册窗口)
二、办理时限
5(工作日)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材料
根据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根据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变更名称的,提交隶属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个人独资企业印章)。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使用非自有房产的,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使用宾馆、饭店的,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就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多个商事主体共用同一地址以及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书及变更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负责人姓名,提交负责人姓名变更证明,即法定登记机关出具的其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及变更后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还应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