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签注材料一览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之前的3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明、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和就业信息。投靠配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

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居住证明:

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就业、就读证明或投靠亲友证明: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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