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芙蓉新区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登记办理有哪些流程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省网上办事大厅司法厅窗口,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受理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核,材料不全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补退件处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材料退回申请人。

3、材料接收:申请人将纸质材料面交到受理机关(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或韶关市司法局),受理机关将对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进行核对,并校对相关证件的原件。

4、审核及决定:受理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许可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上报省司法厅备案;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5、证件制作:省司法厅应在许可决定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证件制作。

6、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可以登录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办理结果。相关证照可以到受理机关获取,或申请以邮寄方式获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应按要求将齐全材料面交至受理机关(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或韶关市司法局)。

2、申请材料接收:受理机关接受申请材料,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清单》。

3、受理:受理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核,材料不全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补退件处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材料退回申请人。

4、审核及决定:受理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许可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上报省司法厅备案;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5、证件制作:省司法厅应在许可决定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证件制作。

6、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关获取办理结果及相关证照,或申请以邮寄方式获取。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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