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卫生部、公安部及安徽省卫生厅、公安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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