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办理有哪些要求

一、临汾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办理有哪些要求

1、拥有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

2、拥有的汽车应是新车或使用过的车是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3、公司应有流动资金(不少于汽车价值的5%);

4、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

5、有专业的人员。

二、临汾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

《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三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山西省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所在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汽车租赁经营许可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经营场所、停车场产权证明或合法租用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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