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用纸质协商财产分割并签字盖章,有效吗

夫妻用纸质协商财产分割并签字盖章,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书面的形式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的,协议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八条 【无效民事行为】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实际中,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一方有异议的,可以反悔。

不过,一方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要符合以下情况: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发现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并且,因为对方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受害的一方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不过,对方有隐藏财产的,离婚后被另一方发现的,受害的一方只能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但是,不管是重新分割财产还是再次分割财产,必须是以下的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

(2)奖金;

(3)生产、经营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2、双方未达成协议离婚,一方可以去起诉离婚。

如果双方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么一方对财产分割不服的,将导致无法协议离婚,如果还是坚持离婚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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