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购房落户指南
购房入户条件:
外埠人员在我市购买(包括参加房改的军产房等、赠与房、继承房等)成套住宅,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准许本人、配偶、同住(指户口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未婚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夫妻不可拆户办理、18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单独迁入、军人购房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可迁入,住宅没有面积和金额限制、非住宅需达到50平或20万)。
购房落户材料:
1.本人申请书;2.户口簿、身份证;
3.产权人及随迁人员婚姻状况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
5.契税证(2012年1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和《辽宁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集体土地可不提供);
6.参加房改的军产房等需提供相关手续,赠与、继承房需要公证书,拍卖房需提供法院判决书;
7.军人需提供军官证;(8)村委会和村民代表表决同意书(农村地区购房)。
办理流程:
总体流程: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派出所直接受理,所长审批,分局审核。
办理时限
材料手续齐备,情况清楚的,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