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办理在哪里

一、办理地点

恩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54号林业局窗口(冯如广场侧)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恩平分厅(http://wsbs.enping.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审查人员完成对材料的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意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到恩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54号林业局窗口按规定取号或直接办理。

2)申请。申请人备齐纸质材料后在林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林业局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待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不能当场补正的,向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4)审查。恩平市林业局营林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符合审批要求的,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将相关材料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审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恩平市林业局营林股通知申请人凭有效证件到恩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54号林业局窗口领取《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意见书》。非申请人本人领取结果时,需要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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