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收电费1.2元一度合法吗

房东收电费1.2元一度合法吗

民用房,房东合同写了1.2元1度高于当地电力局电费标准,签的合同电费单项无效(参考合同法),依据当地电力局收费如果超出规定,出租方违法(电力法),各位如果不喜房东霸王条款,可以投拆违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法律知识

国家法律法规 电力法

第五章 电价与电费

第四十二条

用户用电增容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第四十五条

电价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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