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核发办理需要哪些费用

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机构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四、办理时限

14(工作日)

五、办理材料

属于市政项目的需提供竣工图原件1套;

属于违法建设需处理的项目提交此项

⑴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⑵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有加盖申请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字摁指模)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专业施工图(复印件1套,应与送规划部门备案的图纸一致)。

(1)表格到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下载,如实填报;(2)申请事由概述项目性质、建设规模、本次申请内容等情况说明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3)核对无误后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盖章确认。

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测量报告》原件1套及相应电子文件

办理了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的,应在现场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本项仅需在现场核实时提供)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验线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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