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条件: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材料:

1、《永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2、管理中心审核

3、开立个人账户及公积金联名卡。

办理场所:市中心机关业务大厅及各县区管理部归集窗口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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