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梅县区更新采伐省管非高速公路国道护路林审批办理有哪些要求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根据《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附件21《路政许可条件》第十三点,申请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事项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2)有更新补种实施方案或者代为补种协议。3)采伐作业现场控制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办理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梅县文体中心“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区公路局31号窗口。

三、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原件需盖单位公章。

原件需盖单位公章

原件需盖单位骑缝章没有更新补种方案,提供代为补种协议。

含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施工紧急应急预案

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的需要提交。

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征得路段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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