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建设用地使用功能审核办理程序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http://wsbs.jiangmen.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电子核算、公示,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预约。无

2)取号。申请人到受理地点窗口办理的,按规定取号或直接办理。

3)申请。申请人备齐资料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4)受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接收并核实资料,对需要补正或补齐材料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在接收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出具《申请受理决定书》;窗口将申请材料流转到对应的属地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或主办股室。

5)审查。部门在自受理之日起7.5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6)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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