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及规定

一、咸阳市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及规定

分娩或住院

顺产:700元

剖腹产:1400元

剖宫产:为3650元(不含产前检查费)

多胞胎生产:每多一胎增加50元

流产引产

人工流产:60元

不足7个月引产的:400元

7个月以上引产的:500元

早期检查

早期检查150元

二、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

生育保险卡(提供资料: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门诊检查单);准生证、婴儿出生(死亡)证、独生子女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和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咸阳市生育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三份);

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的还需提供

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住院分娩费用结算单、出院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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