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审批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二、办理机构

怀集县市政管理局

三、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①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②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③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④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⑤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⑥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四、办理地点

怀集县怀城镇金鸡头怀高路金鸡加油站斜对面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五、法律依据

《暂无》(2017年)

暂无 暂无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七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七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