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会区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办理需要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不接受网上申办

窗口办理流程

1.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审查人员完成对材料的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2.获取办理结果

实施机关决定予以《植物检疫证书》。

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5日内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3.监督检查配合。

被审批人获得《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后,实施机关将采取不定期书面检查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获得审批的种子企业实施监督抽查。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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