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辽通卡(联名卡)服务指南

一、申办手续

个人用户:

携带车主或办理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代办人需持有以上材料及代办人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

单位用户: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银行和标签发行网点各一份;

2、介绍信(加盖公章)两份,银行和标签发行网点各一份;

3、机动车行驶证;

4、代办人身份证。

顾客需先到与省高速局合作的银行办理联名卡,待激活信用卡后驾车到ETC安装网点办理电子标签安装业务。

二、办理流程

欲办理ETC的用户,需到营业网点办理辽通卡,并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处安装电子标签。

三、注意事项

1、当用户的储值卡丢失后,为保证资金安全,请及时挂失。

2、用户应妥善保管储值卡,注意防潮、防水、防强磁,避免损坏。

3、用户在高速公路使用储值卡时,应确保入、出口使用同一张储值卡;若出口无法提供有效入口信息,按能够到达本出口收费站最远端驶入站至本出口站的里程计收单程通行费。

4、用户应时常关注储值卡内余额,余额低值时应尽快充值,以免发生余额不足的情况而影响通行。

5、用户在通过收费车道出现余额不足情况时,需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当次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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