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怎么投诉

一、扬州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怎么投诉

1、现场投诉,在扬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向相关部门投诉

2、向它的上级机关投诉。扬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扬州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扬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指导。

二、不动产查询需要的资料

1、个人不动产查询证明(包括无房证明、有房证明)、产调所需材料:

A.本人到场查询的,需交验本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证,外国护照等)原件;

B.开具夫妻双方相关房产证明的,夫妻双方至少一方需到场,并交验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结婚证原件;

C.开具子女(18周岁以下)房产证明的,需父母一方到场,并交验父母本人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出生证)原件;

D.委托他人查询的,除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外,受托人必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注明双方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事项、委托时限、法律义务、委托日期等内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代理人受委托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其查询、复制范围由授权委托书确定。

2、单位查询不动产信息所需材料:

查询单位或公司不动产信息,法人代表查询的,需填写《扬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并交验以下材料:

A. 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交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C.法人代表身份证,提交复印件。

委托他人查询的,需填写《扬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并交验以下材料:

A.公司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B.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C.如公司名称有变更,需出示变更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D.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