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潮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办理程序是什么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潮阳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网上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区水务局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申请人。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汕头市潮阳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区水务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申请人。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汕头市潮阳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特殊环节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