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潮南区海域使用权的审核办理手续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潮南分厅(http://cnsp.st.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申请补齐材料后重新登录网站提出申请。

3.获取办理结果

经区海洋与渔业局审核通过后,上报市局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人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六章以及《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五条,潮南区海洋与渔业局对实际用海项目采取实地堪查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该在5个工作日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经区海洋与渔业局审核通过后,上报市局审批,海域使用权审核通过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以获得由实施机关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证书的有限期与市政府批准年限一致。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六章以及《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五条,潮南区海洋与渔业局对实际用海项目采取实地堪查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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