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版物印刷企业变更名称、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备案办理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

第十一条

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向原办理登记的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并报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二、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三、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四、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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