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香洲区木材运输证核发办理如何申请

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预受理(接收材料,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3.受理(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申请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4.承办。

5.审核。

6.审批。

7.办结。

特殊环节

二、法律依据

《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2011年)

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第46项 木材运输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改)(2017年)

第三十七条 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2017年)

第三十五条 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重点林区的木材运输证,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木材运输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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