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办理地方在哪

一、办理地点

高栏港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大厦四楼

二、办理材料

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

原件,由成员代表或成员签署。

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原件

收复印件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原件,由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

收复印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收复印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收复印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收复印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原件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时,代理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收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代理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原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时,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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