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不动产登记信息更正指南

受理条件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不动产权利归属、内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注:仅限个人和法人)

申请更正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法定30个工作日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1号

联系电话:025-8366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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