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城区市管权限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办理期限

一、办理时限

7(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窗口提交。接收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济和信息化局窗口。

(2)信函提交。接收窗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窗口;接收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机关办公楼4号楼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济和信息化局窗口。

联系电话:3360377;传真:3360377;邮政编码:511515。

2.受理

(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依据相关文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补正材料。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要求申请人在收到申请材料补正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逾期没有收到补正材料通知的,即为申请已被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经审批通过后,出具项目招标核准批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自批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公众网站(http://www.qyjx.gov.cn/)公开办理结果,并通过网上办事窗口、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自取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机关办公楼4号楼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济和信息化局窗口。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窗口提交。接收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济和信息化局窗口。

(2)信函提交。接收窗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窗口;接收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机关办公楼4号楼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济和信息化局窗口。

联系电话:3360377;传真:3360377;邮政编码:511515。

2.受理

(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依据相关文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补正材料。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要求申请人在收到申请材料补正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逾期没有收到补正材料通知的,即为申请已被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经审批通过后,出具项目招标核准批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自批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公众网站(http://www.qyjx.gov.cn/)公开办理结果,并通过网上办事窗口、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自取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机关办公楼4号楼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济和信息化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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