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浈江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在什么组织设立登记办理在什么组织

一、办理机构

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办理时限

5(工作日)

三、办理机构

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办理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北98号

五、办理材料

◆使用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房屋产权证明;使用非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使用宾馆、饭店的,使用证明为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使用军队房产的,使用证明为《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就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关于证明材料的要求超过上述规定、增加申请人义务的除外。

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

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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