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材料

申报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个人的是身份证;单位的是《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3、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还应查验机动车;

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一式一份);

5、委托代理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单位委托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0.5个工作日)—>收取工本费、制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0.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收工本费10元/本

办理地点:

南安大霞美车辆管理大队办证服务大厅

电话:0595-86760053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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