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有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办理机构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新平大道209号(二楼办证大厅企业登记注册窗口)

五、办理材料

根据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根据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仅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合法存仅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合法存续期间申请注销登记

分支机构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提交相关行政机关的决定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注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国家税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未涉及纳税义务的,应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未涉及纳税义务证明。

六、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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