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曲江区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办理在什么地点

一、办理地点

韶关市曲江区鞍山路15号

二、办理地点

韶关市曲江区鞍山路15号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曲江分厅”(http://wsbs.qujiang.gov.cn/portal/onlineservice/online-service!grsx.action?areacode=440205&hot=4)提出申请;(新用户进行注册并登录;已注册用户录入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确认身份,上传电子材料。)

2.登记机关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审通过;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人员不予通过,退回修改,并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及相关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退回次数三次的,需重新发送申请。)

3.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自行将上传系统的申请材料及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曲江分厅”打印的《网上申报企业()登记预审通知书》提交到登记窗口办理相关登记事项。受理决定:申请属于受理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办事指南公布内容要求或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行政审批申请通知书》[需要进行特殊审查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行政审批申请通知书》及《行政许可听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审批申请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通过网上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决定通知书需在网上自行打印。

4.审查:1)普通审查:经办人经查申请人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处级领导核查,处级领导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2)因对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存疑问需要现场检验检测而进行特殊审查的:实施机关在出具受理通知书6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或专家进行现场检验检测并将申请材料交现场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人员按特殊审查方式审查量化表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并将检查意见交回实施机关,由原该许可受理人汇总有关材料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处级领导核查,处级领导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

5.决定:省林业厅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审核机关公章转报国家林业局。对予以许可的,由国家林业局向申请人核发《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由国家林业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具有复议或诉讼权利及相关方式。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林业局营林股接收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提交本事项的申请。通过窗口申请的,按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人员不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受理人应登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接受时间,并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通知书》。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的,按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自行记录网上办事的流水号。

2.受理

1)受理审核:曲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公布的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形式要求、申请材料目录及受理审核量化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补正材料: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

3)受理决定:申请属于受理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办事指南公布内容要求或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行政审批申请通知书》[需要进行特殊审查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行政审批申请通知书》及《行政许可听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审批申请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通过现场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决定通知书可在办证窗口领取,通过网上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决定通知书需在网上自行打印。

3.审查:

1)普通审查:

经办人经查申请人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处级领导核查,处级领导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

2)因对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存疑问需要现场检验检测而进行特殊审查的:实施机关在出具受理通知书6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或专家进行现场检验检测并将申请材料交现场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人员按特殊审查方式审查量化表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并将检查意见交回实施机关,由原该许可受理人汇总有关材料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处级领导核查,处级领导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省林业厅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审核机关公章转报国家林业局。对予以许可的,由国家林业局向申请人核发《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由国家林业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具有复议或诉讼权利及相关方式。

5.证件制作与送达。

1)证件制作:由国家林业局按法定期限完成证书制作。

2)证件送达:通过邮件送达。

6.归档:对本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材料实行分类归档。归档按月对归档的材料进行清点、统计与整理。

7.决定公开:审核单位自作出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开。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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