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限

一、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50万。

(1)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市直、东胜区、伊旗、准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乌审旗、鄂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其他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5万元。

(2)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市直、东胜区、伊旗、准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乌审旗、鄂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其他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

(3)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购买二手普通自住住房按实际评估价格测算,不得超过规定最高贷款额度。

(5)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的,市直、东胜区、伊旗、准旗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其他旗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每平米1000元)。

二、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年利率4.00%,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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