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要求

一、办理条件

1)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2)提供拟途径线路图、时间设置、车辆证明和货物证明等申请材料。3)已经取得拟通行路段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超限车辆通行路线、时间审批许可意见。

二、办理机构

信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三、办理地点

信宜市迎宾路玉都公园西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中心

四、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年)

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五、办理材料

验原件收复印件

原件核对,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包括通行时间和行驶线路、防护措施及处置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验原件收复印件

原件

六、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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