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潮安区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办理怎么申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潮州潮安分厅(网址:http://wsbs.chaoan.gov.cn /)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核查,提出审查意见,将审查意见报主管领导做出审核,再报主要领导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
4.办结。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收件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更正后予以收件。提交的材料自收件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如没通知补正,自收件后第三个工作日视为正式受理。
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核查,提出审查意见,将审查意见报主管领导做出审核,再报主要领导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
4.办结。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