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办理有哪些流程
办理流程
收件
受理
审查
决定
制证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完整、符合规范。申请书“申请人签字或盖章”上须有股东签字或加盖机构公章,“申请机构负责人”签字;申请企业变更的,所填写的“基本情况”应与公司营业执照现有信息相一致,所申请的变更信息应当与企业本次股东会决议及章程等相关内容保持一致;《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会(或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应当对本次设立、变更及注销的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并经股东会一致讨论通过,加盖公司公章及股东签名(董事会决议会议由董事签署,监事会决议由监事签署)。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章程中所提及的内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对预审意见中提出的填写错误等问题是否进行了更正和完善;②是否有擅自扩大原申请的项目范围的情况。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机构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及受托资格证明;①对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材料中提出的填写错误等问题是否进行了更正和完善;②相关内容是否与申请书信息一致;③是否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④是否为委托人本人签名。3.股东会(或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是否与所申请的登记相一致并按规定规范性描述了本次登记所应提及的所有事项。法定代表人等任职文件,是否与股东会决议相一致,是否有股东的签字和盖章。公司章程,所涉及内容是否满足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保证前后完整并有股东签署的签字和盖章。
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决定不予许可,补正材料、退件。
1.前台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要求工作;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3.后台审核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工作;4.审核汇总报批的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5.行政许可审批表意见签署规范、明确。
审查意见正确的,决定同意;审查意见不正确的,决定不同意。
准予登记的,打印营业执照。[下载][下载]
准予登记的,颁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