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各航区、等级渔业船舶职务船员任职资格认定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

申请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2、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长度不足12米或者主机总功率不足50千瓦渔业船舶的职务船员;3、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件要求;4、具备相应的依次晋升任职资历条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二、办理地点

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五馆首层

三、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2006年)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渔业船员考试、考核、发证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渔港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员考试、考核和发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11年)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雇用未取得相关职务证书人员上船作业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11年)

第三十三条船长、轮机长等渔业船舶职务船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职务船员证书。渔业船舶普通船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训练合格证或基础训练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渔业船舶所有者、经营者不得雇用未取得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专业训练合格证或基础训练合格证的人员上船从事相应的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

第十四条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

第十四条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

《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11年)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雇用未取得相关职务证书人员上船作业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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