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潮阳区印刷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手续是什么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应登录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cysp.st.gov.cn/在线填写申请人信息,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其中《申请表》以电子文本方式上传其他材料应上传原件扫描文件(PDF文件或JPG文件)。不按规定要求上传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退回。

2.受理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窗口予以受理;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不予受理指出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许可证件,设立和变更为许可证件为《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4年,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注销为收回《印刷经营许可证》。

4.监督检查配合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许可人应该予配合。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窗口提出本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的,应按照本标准中申请材料目录(见表1)的要求一次性提供全部材料。具体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受理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窗口予以受理;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不予受理指出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许可证件,设立和变更为许可证件为《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4年,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注销为收回《印刷经营许可证》。

4.监督检查配合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许可人应该予配合。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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