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有哪些条件

一、包头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有哪些条件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例: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

(三)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二、包头校车使用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试行)》(2012年12月18日)

第十二条 校车使用实行许可制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经旗县级教育、公安行政部门审查,报旗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放发全区统一的校车标牌。一车一牌,不得涂改、伪造、转让,不得挪用于其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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