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办理多久时间

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市金湾分厅”网(http://wsbs.jinwan.gov.cn/wsbs/f/home/index)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投资建设与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特殊审查: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从受理之日起到组织专家评审之日止,20个工作日,评审后修编时间除外;

4、审批审查:承办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查;准予通过的,出具《项目核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投资建设并联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特殊审查: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从受理之日起到组织专家评审之日止,20个工作日,评审后修编时间除外;

4、审批审查:承办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查;准予通过的,出具《项目核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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