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南明区贵州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办理是什么步骤
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实地考察
专家评审
公示
审查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57个工作日
1、要求提交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内容齐全无错漏;2、有必要的附件材料;3、原件、复印件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予以确认;4、接收电子文档。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照《贵州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黔经信技质〔2014〕52号)第七条示范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逐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1、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国家、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相关产业规划2、集约程度高,规模效益好;3、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4、创新能力强;5、技术水平高,产品质量优;6、安全有保障;7、信息化水平较高;8、人力资源充分利用;9、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配套服务设施齐全;10、所在地政府大力支持。
建议认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拟建议不予认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并说明理由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1.在送达申请人的决定受理通知书里面注明特殊环节办理时间;2.组织进行实地考察;3.考察结果:符合条件、经整改后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1.在送达申请人的决定受理通知书里面注明特殊环节办理时间;2.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议。3.评审结果: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1、对受到举报的企业进行复查,确有问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创建资格并说明理由;2、对无问题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议授予“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1、申报材料审查合格;2、经专家评审为“合格”以上等次;3、公示和复查后无任何问题。
1、准予授予“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不予授予“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并说明理由;3、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对通过认为“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核发文件和授牌;2、不予行政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确认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