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比例
一、日照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2)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3)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
3、住院报销
(1)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2)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3)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5)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二、报销程序
1、当事人异地就医前,应取得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准许,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方可异地治疗。治疗后带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即可。
2、如果是长期异地居住,应提前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发生医疗费用时带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即可。
3、如果是出差、旅游等赴异地时突发急诊,应在住院3天内向原参保机构报告、备案,备案后方可持相关资料回原参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