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潮南区渔港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审批办理手续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潮南分厅(http://cnsp.st.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齐材料后重新登录网站提出申请。
3.获取办理结果
经潮南区海洋与渔业局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现场领取许可证件。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潮南区海洋与渔业局渔政大队将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汕头市潮南区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潮南大队渔政渔监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渔政渔监股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经渔政渔监股人员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领取渔港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审批单。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潮南区海洋与渔业局渔政大队将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