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修改征兵报名

一、怎么修改征兵报名

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左侧的“应征报名”菜单,在右侧显示的应征信息中,找到所需要修改的模块,点击模块的【修改】链接即可修改。身高、体重、视力、学历信息、应征地等部分信息有修改限制,建议查看其它常见问题说明。

注意:修改后须重新下载打印相关报名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13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并非是要到部队服现役,是国家依法对适龄公民进行登记注册管理的工作。适龄公民有尽履行兵役登记的义务,领取兵役登记证是光荣的,为更好地对适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随着国家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对拒服兵役和不进行兵役登记的公民,相应作出处罚。不按要求参加兵役登记的,有可能会出现: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不能出国、不能升学等情况。

二、兵役登记的结论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2)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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