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保安员证核发办理材料有哪些
一、包头保安员证核发办理材料
1、《保安员证申领表》;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4、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5、留取考试申请人的指纹(其中武装守押保安员还需采集DNA);
6、采集考试申请人的数码照片。
二、包头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程序
1、提出申请;
分局治安支队管理审查,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告知补正;
治安支队予以受理,录入信息;
保安员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是否合格;
分局治安支队组织政审合格人员考试。
2、市公安局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审批:治安支队对审批合格人员制作保安员证;送达保安员证。
三、包头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