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时间限制是多久

一、达州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时间限制是多久

达州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的期限是3个工作日。

二、达州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的要求是什么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交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达州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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