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纳税户口准迁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在市区投资从事第三产业有固定经营场所、申请前连续二年每年上交税收5000元以上,经营者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市区落户。
申请材料:
1、户口迁移审批表
2、金华市区税务部门出具申请前连续二个税务年度交纳国税、地税的证明
3、迁移人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以上)
4、营业执照(副本)
5、落户证明(房产证、单位居住证明、迁入地派出所同意挂靠证明);迁入现家庭所在地的(父母),提供关系证明(如原迁出户口簿或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等)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1、迁移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婺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预审查同意快递邮件或窗口现场办理;
3、迁移人邮递证明材料(证件类原件还需复印件)到办证中心;
4、办证中心办结邮递准予迁入证明和落户告知书。
窗口现场落户流程:
1、迁移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2、迁移人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6、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应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关系证明等)
7、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579-8229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