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办理是什么步骤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网址:http://www.gdhzepb.gov.cn/bszn/)(区、县审批的企业登录各县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事项不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区、县审批的企业登录各县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后前往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事项不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受理工作人员当场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注明材料补正要求。需要补正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当场更正不了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