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办理是什么程序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新丰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自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