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批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方式提出申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的,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珠海市高栏港分厅进行登陆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凭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预受理号到受理大厅办理。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提交申请后,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申请人可即时取得申请编号;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邮寄等方式获得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地点
高栏港经济区口岸大厦321室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机构
高栏港区海洋和农业局
五、办理材料
申请表应有加盖公章。
单位申请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来源必需持有经营利用证和驯养繁殖许可证,双方合同。